馆际互借

1、馆际互借:

为了进一步满足读者对图书资料的需求,我馆与本市几所高校图书馆签定了馆际互借协议,提供馆际互借服务。即成员馆(已签定协议馆)双方的读者可以凭“馆际互借证”到对方馆借阅图书资料,并享有与该馆读者同样的免费服务项目。馆际互借活动是实现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的一种有效途径。

2、馆际互借成员馆:

目前建立馆际互借关系的单位有:河北科技大学图书馆、河北经贸大学图书馆、河北医科大学图书馆。各馆的馆藏信息、开放时间、借阅制度等,可登录各校图书馆网站查询。

3、具体规定:

      3.1申请资格:当前无本馆文献拖欠记录和违规行为的我院全体师生(读者) 均可申请使用馆际互借证。  

3.2办理方式:读者可持本人本馆借阅证换取馆际互借证,在办理馆际互借证前,读者要明确需办理哪个成员馆的借阅证。办理地点:图书馆西二层流通阅览部办公室。

3.3办理期限:馆际互借证持证期限为35天。本人需将所借图书到出借馆还清后再办理归还馆际互借证手续。如需续借或有特殊需要,在持证有限期内需向管理人员说明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3.4借书期限:每个馆际互借证最多借2册图书,借期为30天。

3.5违规处罚:读者在成员馆借阅图书资料须自觉遵守该馆的规章制度。 如有馆际借证丢失或超期归还、丢失图书等违规行为,应自觉接受成员馆的处理。遇有不接受成员馆的违规处理或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影响者,本馆将对当事人做出扣留本人借阅证,停止借阅文献的处理。

4、特别说明:

4.1研究生毕业班同学在每年3月、本科生毕业班同学在每年6月停止办理馆际互借手续。

4.2尊重并维护原作者和出版者的知识产权利益,遵守版权法的相关规定,承诺所借图书不做任何商业或其他营业性用途。

馆际互借咨询电话:87935225  QQ178009311 

咨询信箱:tsg03@sjzri.edu.cn   联系人:唐淑娟